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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大万科中学教师公寓管理规定

时间:2016-12-15 10:05:52   作者:  来源:  点击:

    教师公寓是学校提供给教职工休息的场所。为了给教职工创设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,确保教师安全,同时做到节约,特制定教师公寓管理若干规定,请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。
一、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入住,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调动房间。
二、爱护室内公物,不得私自将公寓内的公共物品搬出校外。
三、教职工不得在公寓内使用煤气灶,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的用电器,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设施损坏。
四、不得将校外无关人员带入公寓住宿,不得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,发现可疑人员要予以盘问或报告。
五、文明休息,保持公寓内安静。在公寓内进行的娱乐活动必须做到内容形式健康、时间适宜且不影响他人休息。严禁在公寓内进行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。
六、注意节约用水、用电。爱护公物,公共物品有损坏要及时上报维修。
七、加强防范意识,离开宿舍时,要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。
八、楼内保持清洁卫生,及时清理垃圾、污物。要求制定值日值班表,不得在走廊内、房间及窗口晾晒衣服。
    本规定自2016年10月起开始执行。
 
师大万科中学
后勤保障部
2016年10月